道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
公路管理行政许可
水路运输航道管理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
港口管理行政许可
交通工程管理行政许可
网站搜索  
 
  本 站 交通群站
  互联网
 
高级搜索    
  道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客运经营许可(含客运经营许可、班线、包车)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
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10号)
申报范围: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具体参见《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
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
地址:百丈东路936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7830308
申报材料:
具体参见《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十五条。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客运经营许可(含客运经营许可、班线、包车)


  相关文章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声明 | RSS订阅 | 帮助信息 |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 最佳分辨率1024*768浏览 流量统计: 您是第 位访客
 
版权所有:宁波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 技术支持:宁波中页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7901741  网站备案: 浙ICP备 0507154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