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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许可
办理依据: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6号)
申报范围:
一、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检验场地及设备、设施;
二、有必要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检验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
地址:百丈东路936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7830308
申报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15日
承诺期限:15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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