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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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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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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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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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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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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四、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还须持有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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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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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 地址:百丈东路936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783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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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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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一寸正面脱帽照片4张; 五、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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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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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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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20日 承诺期限: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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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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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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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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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