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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许可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二、《浙江省航道管理办法》
申报范围:
一、符合《宁波市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宁波市内河航道网及港口布局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符合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
三、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宁波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王隘路106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7844208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选址意见书
三、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立项批文及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的相应位置示意图
六、港口设施平面布置图、断面图(附电子版)
七、1/500-1/2000水深图(附电子版)
八、安全评价报告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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