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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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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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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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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二、《浙江省航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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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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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宁波市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宁波市内河航道网及港口布局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符合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 三、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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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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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宁波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王隘路106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784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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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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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报告 二、选址意见书 三、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立项批文及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的相应位置示意图 六、港口设施平面布置图、断面图(附电子版) 七、1/500-1/2000水深图(附电子版) 八、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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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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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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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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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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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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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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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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