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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交通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初审(含水土保持方案)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申报范围:
 
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宁波市交通局

地址:兴宁路36号
邮编:315041
联系电话:87398393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交通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初审(含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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