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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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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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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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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四、《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五、《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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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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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面说明运输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货物运输的起止点、拟经路线和运输时间; 二、运输车辆的技术条件符合所运载货物的要求; 三、拟经路线经加固、改造后可以满足超限运输要求; 四、涉及收费公路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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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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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姚隘路845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819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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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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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二、书面申请; 三、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四、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数据材料; 五、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七、运输车辆空载、承载时正面、侧面、后面彩色照片各一张。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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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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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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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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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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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10元/张,经批准的超限运输 0.2元吨·公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0.4元吨·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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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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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