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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三、《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四、《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申报范围:
一、非公路标志设施至公路边沟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二、不影响公路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畅通;
三、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必须满足公路行车视距的要求;
四、非公路标志的主色调禁止用红、黄颜色;
五、跨越公路的设施净空高度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姚隘路845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8196016
申报材料:
一、个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二、《浙江省公路路政许可申请书》;
三、非公路设施平面结构图及施工设计图;
四、非公路标志效果图;
五、非公路标志制作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
六、平面示意图;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广告牌80元/平方米·年,厂(店)名牌50元/平方米·年,指路牌(其他标牌)30元/平方米·年。
表格下载: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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