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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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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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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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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三、《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四、《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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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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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公路标志设施至公路边沟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二、不影响公路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畅通; 三、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必须满足公路行车视距的要求; 四、非公路标志的主色调禁止用红、黄颜色; 五、跨越公路的设施净空高度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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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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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姚隘路845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8819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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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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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二、《浙江省公路路政许可申请书》; 三、非公路设施平面结构图及施工设计图; 四、非公路标志效果图; 五、非公路标志制作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 六、平面示意图;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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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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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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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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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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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80元/平方米·年,厂(店)名牌50元/平方米·年,指路牌(其他标牌)30元/平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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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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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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