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综合
公路管理
道路运输、稽征管理
水路运输、稽征、航道管理
港口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
民用航空
政策解读
其他
网站搜索  
 
  本 站 交通群站
  互联网
 

  港口管理
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港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文号: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发布机构:交通部
  主题词:   发布时间:2005-07-14
  生效时间:2005-08-01   浏览次数:
】 【我要纠错】 【保护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已于2005年7月12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春贤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P020060612642712034304.rtf


  相关文章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声明 | RSS订阅 | 帮助信息 |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 最佳分辨率1024*768浏览 流量统计: 您是第 位访客
 
版权所有:宁波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 技术支持:宁波中页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7901741  网站备案: 浙ICP备 0507154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