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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施勇斌 来 源:局建管处
发布时间:20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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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试验检测行为,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
2007年7月30日,我局在新舟宾馆召开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市公路局、港航局、质监站、宁波港集团、各县(市)、区交通局、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领导,市辖各试验检测机构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市交通局李毅处长宣贯《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市交通质监站徐德明站长宣贯《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最后市交通局胡跃军总工作重要讲话。会议明确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试验检测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方针,扎实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树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试验检测工作行业风气,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试验检测市常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行业督查与企业自查、培育市场与规范市尝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宣传引导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务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试验检测任务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含工地试验室)和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治理重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造假行为;试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试验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以及实际能力与等级要求不相符现象等。
四、总体工作目标:一年打基础,有效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二年见成效,全面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三年巩固提高,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整体实力。通过3年的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实现“一个构建”:构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体系;“两个保证”: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保证试验检测结论科学规范;“三个规范”: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行为、规范试验检测市场秩序、规范试验检测管理活动;“四个提高”:提高对试验检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试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提高试验检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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