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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交通局“三严格”推动交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作 者:办公室   来 源:北仑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08-10-17   点击次数:
】 【我要纠错】 【保护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暂行办法》规定,公共资源包括公共性资源、资产性资源、自然性资源和行政性资源等,30万元以下的公共性资源、10万元以下的资产性资源和其他资源,进入局交易平台运行。北仑区交通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对我区交通公共资源进行规范化配置。
    一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公共资源估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应先报局审批,然后到局交易平台运行;估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可由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不进入局交易平台操作;对于政府采购物品,估算在1万元以上的,报局审批后,再实施采购。
    二是严格民主决策制度。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民主决策范畴,各项交易活动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以备检查。严禁暗箱操作或个别人、个别科室自行操作。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对违规操作的交易,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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