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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来 源:市应急办
发布时间: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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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包括行人交通事故、乘车意外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应急要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 ◆如有人员死伤,应先救人,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遇到撞人后驾车逃逸的情况,应及时追上肇事者,或记下车牌号码。 ◆乘客在车内闻到烧焦物品的气味或看到有不明烟雾时,要及时通知司售人员。 ◆车辆运行中,乘客如发现可疑物,应迅速通知司售人员,并撤离到安全位置。
专家提示: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 ▲严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小广告等。 ▲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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