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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程序
  作 者:   来 源:   发布时间:2006-10-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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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程序

一、执法任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执法检查必须2人以上。
二、执法准备
检查时着装必须整齐、端庄,佩挂《交通行政执法证》。
三、执法程序
1.表明身份:“你好!我们是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并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2.检查仔细认真,了解情况时举止言语要文明。
3.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后,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相关权利。
4.开具执法文书,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违法当事人实施当场处罚。
5.检查结束后,要文明用语:“谢谢你的配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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