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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节能减排竞赛中开展评选“十佳节油操作标兵”和 “十佳节能技改标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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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苏 来 源:局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8-05-0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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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事业单位,交通控参股企业,其它交通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更好地动员和组织我市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深化节能减排劳动竞赛活动,实现市政府下达给交通行业的节能目标,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宁波市“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甬总工[2007]1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评选“十佳节油操作标兵”和“十佳节能技改标兵”(以下简称“双十佳”)的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交通局成立“ ‘双十佳’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开展。评委会由局节能办和交通工会等有关同志组成,胡跃军同志任评委会主任,董建、郑尚权任评委会副主任。
二、评选范围
全市交通行业有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评选条件
1、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奋发有为,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
2、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努力弘扬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成为单位职工的典范。
3、节油操作标兵要求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节油技术和窍门,安全无事故,并在具体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具体按2008年1月1日起到2008年11月30日间的总能耗和平均能耗来评选,兼顾不同的车船类别。即对车辆驾驶员按车型全年行驶总里程,燃油实耗总量,每百公里实耗油量来评选;对船舶驾驶员按全年行驶总里程,燃油实耗总量,每千吨海里(公里)实耗油量来评眩
4、节能技改标兵要求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创新节能管理工作,开展节能技术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等活动,积极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使所在单位年度能耗明显下降或某一项目取得明显节能效果。
四、表彰办法
2008年度节能“双十佳”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推荐,评委会初选,群众评议,最终审定的办法进行。首先由各企事业单位在群众和基层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后推荐,再由评委会从各单位上报的名单中各初选20名进行公众评议,最终确定入围“双十佳”名单。具体步骤是:
1、组织申报。宁波港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各推荐1-2名“双十佳”预备候选人,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名单和事迹材料报市交通行业节能“双十佳”评选办公室(电话:87398505)。各单位要保证上报预选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可靠,经审核把关后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材料一式五份,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
2、评选程序。评委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双十佳”预备候选人进行初审,从中各筛选出20名候选人,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整理后发布在宁波交通信息网上,组织和发动交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评选,评委会根据公开评选结果,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双十佳”名单。
3、命名表彰。对入选人员分别授予宁波市交通行业2008年度“十佳节油操作标兵”和“十佳节能技改标兵”,于2009年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大会上予以表彰。
4、组织开展向“双十佳”学习活动。大会表彰以后,市交通行业节能“双十佳”评选委员会将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节能 “双十佳”的先进事迹。各企事业单位要借助这一活动的开展,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节能环保的重要意义,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节约型生产方式,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环保意识,使资源节约逐步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附件:1.宁波市交通行业2008年度十佳节油操作标兵推荐表 2.宁波市交通行业2008年度十佳节能技改标兵推荐表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双十佳评比活动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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